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网站导航

  • 实事报道
  • 真相资料
  • 修炼
  • 技术参考
  • 专题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严正声明

    声明人:孙连提

    在邪恶迫害大法不久,居民委来人到我家,拿出它们已印的“不修法轮功”的表,让我在上面签字,当时我不签,它们说让我去派出所办班。这时,我丈夫说:“我签可以吗?”我心里想,你想签你就签吧,反正不是我签的。在此,严正声明:我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9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1/12/142289.html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