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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李俊华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我上京证实大法,在火车站被非法绑架并关押到拘留所十九天。其间,配合邪恶警察的要求签过字,还被非法罚款两千元。做了对不起师父和大法的事。今后,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严正声明:我在高压迫害中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0月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1/12/1422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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