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贵明
二零零二年二月时,被非法判刑五年。近期,在监狱被迫害、强迫洗脑,违心的写了“五书”。现严正声明:我在被强迫洗脑时违心的写的“五书”作废。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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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10月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1/12/1422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