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赵丙录
99年7月20日邪恶开始非法镇压大法以后,我曾说过“不炼法轮功”和对大法不利的话,现声明全部作废。今后坚修大法,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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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11月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1/12/1422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