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让英、王芳
我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信师信法,坚定实修,加倍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1月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1/12/1422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