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马秋娥
零三年八月,撕毁并烧了大法书。现在声明:我以前做的对大法不利的事全部作废。洗刷污点,跟上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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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2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1/12/1422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