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殷美娟 由于学法不深,在99年7.20时,我写了与“师父决裂不炼功”的保证,还交出了大法书籍、签了名。2001年,邪恶的乡镇干部又把我叫到村办公室,要我写了“保证书”,并又交了大法的书籍。我对不起大法、对不起师父。严正声明:以前我所说、所写、所做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一定按照师父的要求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跟上师父的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1月7日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