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成刚
以前在严刑拷打下写的悔过书、保证书违背了大法,对大法、对学员、对人民带来一些负面影响,现郑重声明所有违背大法的东西全部作废,并加倍弥补,跟上正法进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1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28/73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