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姚娥美
我98年得法,99年7.20时邪恶栽赃陷害大法和师父,不让炼了,我被叫到公安科,被迫按了手印,大法书和师父的像也被拿走了。严正声明:不符合大法所作所为全部作废。坚修大法到底,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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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10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1/13/1423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