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晓敏、于登奎
在被邪恶迫害期间,本人在不知道的情况下签了所谓的“保证”之类的东西,现在声明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1月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1/13/1423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