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崔小娣
以前单位、家人代我所说、所写、所做的“不炼功”的言论,全部作废。以后更坚信师尊和大法,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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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10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1/13/1423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