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淑琴、李印祥、苏和尚
以前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以及所写的东西,全部作废。表示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3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1月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1/13/1423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