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潘永强
我曾说过“不学法了”的话,放弃了学法,声明作废。今后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从新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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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11月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1/13/1423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