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田翠娥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在派出所,被共产邪党组织强迫在“保证书”上按的手印,声明作废。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0月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1/13/1423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