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邹立莹
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表示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紧跟师父一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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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10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1/13/1423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