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平
以前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声明全部作废。信师、信法,跟上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1月4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1/13/1423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