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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李清峰

    我是九五年得法的。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凌晨,单位领导及“保安”人员到我家砸门,震的四邻不安(因我不在家),而后它们又到我女儿家,当时我女婿怕我受到伤害而没有让它们進家。凌晨四点多,它们又到我女儿家,把我强行带走,并有意绕道把我带到县政府大门口,让我看看平时大法弟子炼功场地被邪恶全副武装包围的邪恶气势,当时县五大班子负责人及各局级负责人全在场,围观的人也很多,随后把我非法关押在单位值班室,有四个人二十四小时看守着。在邪恶的逼迫下我违心的写了“不炼功、不去北京、不参与政治”的保证。当我回到家后,看到一家三口都因修大法而失去了人身自由。女儿已被工作单位非法关押好几天了,二十四小时被人看守着,每天还被逼着看邪恶播放的诽谤师父及大法的电视,还要被逼着写“个人认识”;而后派出所的人又到家逼着交出大法书,并威胁说:“如果不交就搜。”我纵容丈夫交了一些大法书和磁带。几天以后,我单位领导也逼我交大法资料,我没有交,它们就拿着我丈夫所交的大法资料填写表,叫我照抄一份,我就按照邪恶的要求照抄了一份。二零零零年四月二十五日凌晨,丈夫被恶警绑架、被非法判两年劳教,家被非法抄了。四月二十八日,恶警又到我家,我和我女儿在家,我为了给自己丈夫开脱而出卖了同修。严正声明:我向邪恶妥协中所做过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走师父安排的路,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0月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1/14/1423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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