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于泽超
我是一九九六年开始学习法轮大法,心身受益,难以言表。九九年7.20共产邪党迫害大法时,我被迫写过“保证书”。严正声明:我以前对大法不敬的所写、所做全部作废。从新修炼,做好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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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4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1/14/1423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