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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许建恭 一、2000年12月我去北京天安门证实大法,被当地公安部门抓回非法审讯、抄家、监视居住及在看守所关押。家里人签字作保并交5000元把我强行从看守所接出到精神病院。在精神病院期间,因当时心中有可耻的执著,我口头上违心的含糊地做了保证。 二、在家人把我从看守所保出来时,在取保候审书上给我强加了罪名。由于我心中有想出去的执著,签了字,这是对法的污辱。 三、在1999年7.20及2000年12月在看守所两次受迫害中,均未看邪恶写的什么内容,叫签字,我也签了字。这是对大法、对自己的生命极不负责的行为,根子上是怕心作怪。 四、对非法抄家后,让我补签字,我签了,顺从了邪恶。 以上污点必须洗刷掉,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必须弥补。因此,今借《明慧网》这块圣地,严正声明:以上所说、所签字一律作废。 五、我妹妹为保我出来替我写的“不炼功”、“不上访”等的保证,也严正声明作废。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12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2/21/2177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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