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韩建欣
自九九年七月二十日邪恶迫害大法以来,对自己以前所说、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全部作废。表示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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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10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1/14/1423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