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长友、王常海
过去我们做过对师父、对大法大不敬的事。以后一定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敬师敬法,做好三件事。声明:我们以前所有不敬师、不敬法的言行全部作废。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1月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1/14/1423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