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马平
从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后,在被邪恶迫害期间,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我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信大法,坚信师父,修炼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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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11月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1/14/1423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