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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赵丽明

    今年8月我回母亲家串门,在证实大法时被恶人告发,被非法关押,在我被关押期间我母亲和弟弟把我带去的一本《转法轮》和部分经文给烧掉,使我非常痛心,这也是因为我没能跟自己亲人做好证实大法的工作而给大法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这次也是对“情”的执著太重,没能“以法为师”写了“保证书、悔过书”,写了对大法不利的话,说了对不起师父的话,我所做这一切是违背法轮大法标准的,我愧对于师尊,我做了一个修炼人不该做的事,现在我郑重声明,我在管教所写的“保证书、悔过书”,按的手印,及我所说、所写及亲人所说所写和我签的字一律全部作废。挽回自己给“大法”和师尊造成的极坏影响,我决心再也不犯这样的错误。今后我要坚修大法,紧跟师父正法进程,加倍弥补,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12月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2/21/217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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