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同芬
在高压迫害下,写过什么“不炼了”的东西,以及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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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11月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1/14/1423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