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丽华、刘春福
以前所说、所做的一切对大法、对师父不利的言行,以及所写的东西,全部作废。加倍弥补过错,走师父安排的修炼之路。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0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1/14/1423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