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徐兴宣
我曾经做过对不起大法的事,声明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6月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1/14/1423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