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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孙淑兰 我在一九九五年开始修炼法轮功的。一九九九年7.20以后,做出了不敬师、不敬法的言行。把师父照片藏起来,把《转法轮》的书皮拆下烧了,把书放在锅台边等着街道来收。邻居问我:“还炼不炼了?”我说:“那还炼啥。”深深感到对不起恩师、对不起大法。今后,做好三件事,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在此严正声明: 我以前的不敬师、不敬法的言行全部作废。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0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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