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廷维、陈清友(已故) 我们九八年三月得法。九九年邪恶开始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后,听从了邪恶的话,把大法书交了,还写了“保证不炼了”。在此严正声明:我们以前所写、所做、所说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6年9月1日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