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爱平
我有过对大法大不敬的滔天罪过,曾受电视报纸等造谣媒体的蒙骗,将大法书和炼功带烧掉。对师父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现在,我深知大法好。声明:我的违背大法的言行作废。今后,做好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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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9月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1/15/1424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