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秀云
本人自九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三日在劳教所被非法关押期间,邪悟时所写的“保证书”“悔过书”“揭批材料”一律作废。坚修大法,紧跟师父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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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11月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1/15/1424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