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孙志臣
九九年七月下旬,我做了不该做的事,对不起师尊的慈悲苦度。严正声明:我过去在邪悟下所做的对不起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从新修炼,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9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1/15/1424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