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颖秋
我曾违心的写过“不再修炼法轮功”的语言,现严正声明作废。今后要更加精進,认真学习师父的讲法,做好三件事,不愧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的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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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11月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1/15/1424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