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廷贞
凡在国保大队、拘留所所说的对大法不敬的话全部作废。紧跟师父、坚信大法,做好师父安排的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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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11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1/15/1424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