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书梅
自己以前所写的“入党申请书”、所说、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今后,坚修大法,坚信师父,正念正行,做好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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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10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1/15/1424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