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邵桂琴
社区和派出所在对勾表上替我签了字,现在我严正声明:社区替我签字的表一律作废。紧跟师父正法進程,坚修大法不动摇。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8月3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1/15/1424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