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彭美
对以前所说、所写、所做的对大法、对师父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废。相信法轮大法好,坚修法轮大法,弥补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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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11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1/15/1424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