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桂琴
二零零二年,邪恶非法闯進家中强迫我签字,我没有签,我哥替签了,我没有反对。还把大法资料烧了。给大法造成了损失。今严正声明: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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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11月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1/16/1425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