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志刚
2003年因为怕心,违心的烧了师父的经文,造了大业。在此声明: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归正自己的一思一念,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跟上师父的正法進程,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救度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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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11月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1/16/1425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