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莉
我是一九九七年得法的,身心都有了很大的变化。零三年秋季,我帮人烧了一些大法的书籍和磁带。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在此严正声明:我以前所做的有损大法的事一律作废。坚信师父和大法,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1月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1/16/1425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