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新民
由于本人学法不深,2002年9月在邪恶洗脑班期间,被邪恶钻了空子。在邪恶的“悔过书”上签了字。我声明:所有违背大法的签名全部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 ,洗刷污点,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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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10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1/16/1425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