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冯连琪
99年,江××流氓集团开始迫害法轮大法,在中共邪灵的迫害下,我做出了对不起师父和大法的事。严正声明:自己在逼迫下所做、所写和所说的一切作废。做好三件事,作合格的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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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11月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1/16/1425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