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卞笑玲
我以前所说、所写、所做的对师父、对大法不利的一切,以及家属、单位代写的一切所谓材料全部作废。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跟上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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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11月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1/16/1425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