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陈秀英
在大法遭受迫害的时,走了弯路。今天,声明:我以前所说、所写的对大法不敬的一切一律作废。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师父所要求的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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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11月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1/16/1425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