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韩德岭
以前我所做、所说、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以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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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11月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1/16/1425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