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郭翠香
在邪恶的迫害下,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及所写的“保证”声明全部作废。今后加倍弥补,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0月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1/16/1425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