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罗仙、刘金兰、刘金发、植娇妹、何丽英
我们对以前所写、所说、所做的对大法、对师父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信师信法,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5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0月3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1/16/1425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