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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王如瑛

    我于1998年5月得法。1999年7.20邪恶迫害大法刚开始的时候,在单位上级部门的多次催促下,我写了“不炼功”的保证,还在它们拟好的恶党党员不准干什么的条款上签了名。我女儿当时也修,单位让她交书,她几次对我哭哭啼啼。在情的带动下,我同意她交了一本《转法轮》。当时我就认识到不对,边打着自己边放声大哭。我做了一个修炼人绝对不应该干的事,对不起慈悲苦度我的师父,对不起大法。严正声明:对不起大法、对不起师父的行为一律作废。在这最后的珍贵时间里,我一定学好法,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1月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1/17/1426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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