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齐凤兰
99年7.20时由于有怕心,信师信法不够,我烧过大法书。现痛悔不已,我愧对师父,特此声明:以前对师父、对大法不敬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一定精進,弥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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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11月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1/17/1426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