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光念
99年7月20日,单位强行让我写了“不炼功”的保证书,让我放弃修炼法轮功。经过一段时间的思考,我又从新走上了修炼道路。严正声明:在单位所说、所写全部作废。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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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6月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1/17/1426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