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汪东狭
7.20以后由于邪恶迫害,我到北京护法,被抓到当地拘留所。在这期间,由朋友代我写了一份“不炼功”的保证书。严正声明:朋友代写的“保证”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走向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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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11月1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1/17/142603.html